违规吃喝,被群众称之为“舌尖上的腐败”,主要是指违反规定接受、提供宴请,其中包括违规提供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公款宴请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以及违反规定组织、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等行为,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违规吃喝的根源,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在作祟。一杯酒、一顿饭、一件小礼品,看似无关大节,实则背后隐藏着谋事、谋利、谋权的影子,关系着党的作风和形象,绝非小事小节。广大党员干部要思想认识到位,谨防掉入“酒杯一端、坏事开端”的陷阱和泥淖,坚决抵制“四风”污染,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围绕大家关心的哪些饭不能吃、哪些饭可以吃等问题,我们梳理了“违规吃喝”的10种情形:
1、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2、以无公函、伪造公函及“一函多餐”等方式的公款大吃大喝。
3、在业务招待中违规饮酒或者提供香烟、高档菜肴酒水。
4、违反业务招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5、躲进私人会所、单位食堂、内部接待宾馆、培训机构等场所违规吃喝。
6、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球友会、牌友会等以拉关系为目的、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吃请。
7、在上下级、同事之间违规组织饭局、聚餐,搞拉帮结派、利益交换。
8、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9、借考察、调研、检查工作等公务活动之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
10、使用公款支付个人娱乐产生的费用、购买烟、酒等用于日常招待,或使用公款送礼、购买或发放土特产等礼品。
【免责声明】
1.本版块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2.本版块旨在传递信息,不涉及任何商业活动。如有侵权或违规内容,请及时告知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
3.本版块保留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