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政策法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发字〔202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推动中央层面设定的林草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国全覆盖,我局制定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转载自:林草局网站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906449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57
版权所有:伟德app官网下载苹果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裕中西里46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