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市场监管为抓手,进一步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做到市场主体“准入快”。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一件事一次办”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推动高频事项实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推进落实“不来即享”“一网通办”“秒批”等改革措施,推进电子执照生成、共享和应用;企业开办采取“点菜式”服务模式,赋予企业更多自主选择权,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准营难”的问题。发挥“甘肃省保市场主体公共服务平台”作用,精准推送惠企政策,强化质押融资服务,加速释放和激发市场活力,确保市场主体持续稳定增长。
二是做到市场秩序“监管好”。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促进企业在依法依规监管中实现更好更快发展。聚焦价格监管,开展“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和水电气暖违规收费、变相收费行为,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好“市场监管两轻一免清单”,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三是做到提质增效“服务优”。修订完善《甘肃省质量激励政策措施》《甘肃省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等制度,搭建“互联网+质量”平台,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抓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质量品牌示范区创建、中国质量奖培育评选工作,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启动“陇字号”和“甘味”商标注册,推进品牌评价认证,推动“甘肃产品”向“甘肃品牌”转型升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协调推进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探索设立甘肃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建设榆中生态创新城高价值知识产权转化园,加快实现知识产权成果从“书架”走上“货架”。
转载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