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建立政府规章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自治区、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及时把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法规化,将知识产权、土地资源、环境保护和跨境电商等方面法治需求优先纳入立法规划、立法工作计划。
二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统一推进各片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建立自贸试验区政务服务标准,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覆盖及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四是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制度,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新业态创新型企业提供宽容的制度环境。
五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便利化专业化。在自贸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行“一站受理”服务模式,分类研究制定法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按板块设立法律服务平台,提供物流贸易、边境贸易、劳资保障等专业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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