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社信联办发〔2014〕1号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机构设置调整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职责、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张伯旭 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李 超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
成 员:任世强 市经济信息化委委员
付喜国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
崔耀中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世新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刘大为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卜秀均 首都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高 朋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叶茂林 市教委副主任
张光连 市科委副主任
丁世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红兵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公田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 婴 市财政局副局长
桂 生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谢俊奇 市国土局副局长
方 力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 钢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柴文忠 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
李晓松 市交通委副主任
李海平 市农委副主任
张世清 市水务局副巡视员
王卫平 市商务委委员
王 粤 市旅游委副主任
毛 羽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王丽竹 市社会办副主任
李薇薇 市国资委副主任
张占英 市国税局副局长
吕兴渭 市地税局副局长
贺庆财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 平 市质监局副巡视员
陈 清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张风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郑 新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郝硕博 市金融局副局长
周 砚 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王荣梅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 伟 市文化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高祥阳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孟 祥 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建华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程海军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韩 玮 北京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樊 堃 北京海关副关长
杨 杰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吴静春 北京银监局副巡视员
徐 彬 北京证监局局长助理
冷 煜 北京保监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研究制定我市社会信用体系中长期规划;研究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三)推动并参与制定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建立信用标准和技术规范。
(四)负责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我市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推动信用信息开放和应用。
(五)指导和推动区县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区县和重点行业试点示范。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联席会议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统一认识,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加强沟通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4年8月6日
转载自:信用中国(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