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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调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职责和牵头单位的通知
2014-08-14

京社信联办发〔2014〕1号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机构设置调整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职责、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张伯旭  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李 超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

成 员:任世强 市经济信息化委委员 

付喜国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 

崔耀中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世新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刘大为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卜秀均 首都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高 朋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叶茂林 市教委副主任 

张光连 市科委副主任 

丁世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红兵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公田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 婴  市财政局副局长 

桂 生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谢俊奇 市国土局副局长 

方 力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 钢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柴文忠 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 

李晓松 市交通委副主任 

李海平 市农委副主任 

张世清 市水务局副巡视员 

王卫平 市商务委委员 

王 粤  市旅游委副主任 

毛 羽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王丽竹 市社会办副主任 

李薇薇 市国资委副主任 

张占英 市国税局副局长 

吕兴渭 市地税局副局长 

贺庆财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 平  市质监局副巡视员 

陈 清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张风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郑 新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郝硕博 市金融局副局长 

周 砚  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王荣梅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 伟  市文化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高祥阳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孟 祥  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建华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程海军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韩 玮  北京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樊 堃  北京海关副关长 

杨 杰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吴静春 北京银监局副巡视员 

徐 彬  北京证监局局长助理 

 冷 煜  北京保监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研究制定我市社会信用体系中长期规划;研究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三)推动并参与制定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建立信用标准和技术规范。

(四)负责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我市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推动信用信息开放和应用。

(五)指导和推动区县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区县和重点行业试点示范。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联席会议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统一认识,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加强沟通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4年8月6日


转载自:信用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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